竣工環保驗收
業務范圍:環保驗收監測(委托第三方)、環保驗收調查、環保驗收手續辦理
1定義
竣工環保驗收: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組織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并對驗收內容、結論和所公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
環境保護設施是指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以及開展環境監測所需的裝置、設備和工程設施等。
2工作流程
現場調查→編制驗收監測報告→驗收會出具驗收意見→形成驗收報告→公示→生態環境部網站登記
3相關法律法規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生態影響類》。